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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喜迎二十大征集珍贵档案资料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 06- 08      来源: 黄岩区档案馆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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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黄岩的发展历史全面详实地记录好、留存好,全面展现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变化新面貌新气象,用档案生动阐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黄岩区档案局、黄岩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黄岩区各个历史时期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集范围

1.反映黄岩地区革命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与发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报纸、杂志、采访记录、口述资料、照片、录像、各类实物等。

2.反映解放以来黄岩各级党组织、各行各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就、获得重大荣誉或在全国创新领先工作的档案资料。

3.反映解放以来黄岩培树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档案资料以及各时期党员在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中形成的文字和影像资料,包括工作笔记、日记、信函、回忆录、照片、音像资料等。

4.反映黄岩各个时期城市变迁、农村建设、人民生活、风俗民情、地方典故、民族宗教、非遗文化等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5.黄岩本土作家编著、出版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6.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和线索。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对于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

2.协商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需自己保存的,经双方协商,区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证书(注明为复制件)。

三、说明事项

1.被征集的各类历史档案资料,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捐赠的档案资料应内容客观、真实,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需要内容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背景、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4.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区档案馆联系,区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黄岩区档案馆接收指导科

联系电话:0576-89182887

邮    箱:hydajbgs@126.com 

邮寄地址:黄岩区县前街22号区档案馆  

邮政编码:3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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